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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鲁吉亚税法修正案1月1日生效实施
2008-01-16 19:19  文章来源:驻格鲁吉亚使馆经商处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自2008年1月1日起,格鲁吉亚人将以税法修正案进行纳税。修正案废除了由聘用单位支付20%的社会税,而将个人所得税从原来的12%增加到25%。根据格政府最新提议,在未来5年内,个人所得税将从25%降至15%,并在随后两个月内开始讨论降低所得税的问题。同时,格政府部门声称,目前税制改变应该不会对工薪族产生实际影响,因聘用单位免缴社会税后有能力提供更高的工资。另一方面,分析家认为,职员工资上调将难以得到保障。
  格《税法》规定的税种由7个减至6个,分别是:所得税、增值税、利润税、消费税、财产税和博彩业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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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鲁吉亚税法有望修改,利润税等将下调    2007-04-02 07:3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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